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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抓实验室安全管理 防范生物安全风险
来源:药卫中心    发布日期: 2025/06/12    编辑: yewuke_1    阅读量:10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生物安全法》相关要求,省药检院立足药品检验检测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意识,健全管理措施,排查安全隐患落实管理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

一、加强培训,提升生物安全意识

实验室生物安全是国家生物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省药检院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改造动物实验室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申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健委、科技厅等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断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定期组织专业技术骨干参加生物安全培训,系统学习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显著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强化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提高生物安全防范能力。

二、完善制度,健全生物安全保障体系

深入贯彻《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修订了《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动物实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动物购买验收操作规程》等体系文件,完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实验操作、人员培训和防护、质量控制、样本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流程规范管理,确保降低生物安全风险。

三、强化管理,深入排查生物安全隐患

省药检院严格遵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落实实验活动生物安全承诺制度和情况报告制度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取得相应实验活动行政许可,完成了“病毒体外诊断试剂-中藏药基原鉴定联合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线上备案。

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对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资质、环境设施、应急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核查实验室分区设置、生物安全柜运行状态、人员防护装备配备等关键指标。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进一步完善生物安全管理措施,有效规避生物安全风险。

四、强化监督,严格落实生物安全要求

通过日常质量监督、内审、管理评审等多种途径,持续规范实验室活动,将生物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做好样本的来源、实验过程方法样本保藏、供应、销毁管理记录,保证安全措施有效流向可追溯。

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省卫健委、科技厅等部门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开展的专项督查,持续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能力,筑牢实验室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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